作者及其成果
- 张琪悦
- 助理研究员
- 海洋和极地研究中心
- 全球治理研究所
- 海洋安全视域下的中国海权战略选择与海军建设
- 中国—东盟海洋合作:进程、动因和前景
-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探析——以中菲“南海仲裁案”为视角
- 关于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前景的分析
- 论南海问题“东盟化”的发展——东盟政策演变与中国应对
- 东南亚地区海事安全合作的国际化:东盟海事论坛的角色
- 海洋强国崛起的经验总结及中国的现实选择
- 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中立政策评析
- 亚太再平衡战略下的美新伙伴关系
- 美菲同盟关系的战略转型与南海问题
- 谈菲律宾总统访华
- 民进党南海政策是向美国交心
- 东盟为何未理会南海仲裁案
- 香格里拉对话会防务外交的实质是什么?
- 谋划南海问题需要战略高度
- 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与国际海洋法斗争
- 《公约》难以为南海仲裁案相关问题的裁决提供依据
- 如何看中国东盟合作中的“杂音”
- 菲律宾仲裁案判决与中国之应对
- “南海仲裁”这张“废纸”早已烂掉
“南海行为准则”阻却声索国再提强制仲裁的可能性
张琪悦
2021-06-26
“南海行为准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强制仲裁
争端解决机制
简介
南海声索国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再提强制仲裁的隐忧始终存在。"南海行为准则"作为管控危机与建立信心信任的工具,能否以及如何排除这一潜在危机,是我国始终关心的重要问题。"准则"可以明示排除各国援引《公约》强制仲裁程序,也可以基于国家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作为导致有拘束力裁决的区域性协议、通过发表排除性声明、以国家同意与自由意志默示排除。"准则"可能援引《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守国家同意与善意原则的要求。在对策方面,我国应当避免将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反映在"准则"中;明示或默示排除诉诸强制仲裁,为启动强制程序制造阻碍;综合利用多重手段解决争端,为应诉提前做好法律与外交准备。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