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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启示
2012-12-17

        步入不惑之年的中日关系,由于日方的“购岛”、“国有化”等小动作,而陷入了低谷,令中日双方的有识之士痛心不已。其实,中日之间争论的问题,早在四十年前邦交正常化时就已存在,当时的领导人能够从大局出发妥善解决和控制这些问题,如今有些人似乎淡忘了当年双方的努力,忽视了邦交正常化给予的启示。在这种背景下,自民党重归政权,人们当然要对接下来的中日关系走向给予期待,此时,重温一下邦交正常化给我们的启示很有必要。

        其一,民间先行,广泛交流。战后的中日关系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曾有过一段不正常的时期,针对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周恩来总理曾说过:打破中日邦交的困难局面应该采取的步骤是,先由两国人民进行国民外交。1952年6月,日本国会议员高良富、帆足计和宫腰喜助冲破国内政治阻力,经莫斯科访问北京并与中方签订了第一次民间贸易协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首批访华的日本友人。1954年10月30日,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一行十人抵达羽田机场,这是新中国首支访日代表团。据担任代表团警卫任务的日本警视厅护卫课的警部伊藤实回忆,他当时下定决心不惜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中国代表团成员的安全。而日本工会和学生团体则自发组织了 “私设警备班”,负责中国客人的安全。之后中日两国进行了大量的民间交往,增加了好感和互信,为政府间恢复邦交正常化搭起了友好的桥梁。反之,若无民意基础,政治家则难以发挥积极作用,近来的中日关系就是证明。

        其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72年7月,针对日本有人提出时任首相田中角荣要来中国“谢罪”的说法,周恩来说:“现在我们应该向前看,而不应该向后看。”9月25日,田中在北京的欢迎晚宴上说:“我国给中国国民添了很大的麻烦。”第二天,周恩来对田中说:中国被日本侵略遭受巨大损害,绝不可以只说“添麻烦”就完了。日方也自知是词不达意,于是改变了说法,最后《联合声明》中,关于战争问题是这样表述的:“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是日本官方首次就那场战争向中国人民表示反省。关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款问题,田中角荣深有感触,他说:“日中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最值得高度评价的就是中方放弃了一切对日赔偿要求。日本应该对中国进行经济合作。”众所周知,后来日本对中国的经济合作主要是以日元低息贷款的形式实现。如今,我们应秉承双方上述积极努力,向前看,而非向后退,否则将前功尽弃。

        其三,求同存异,和平友好。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过程中,两国以现实主义的态度搁置钓鱼岛问题,是对“求同存异”原则的具体运用。搁置争议的默契也在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得到贯彻,1974年10月3日,邓小平会见日本“日中友好协会”和“日中文化交流协会”代表团时说:“希望克服一切障碍尽快进行谈判;钓鱼岛问题最好搁置起来。”1978年3月10日,日本外相园田直在国会参议院就和平友好条约问题发言时说:因为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不包括领土问题,所以,双方在谈判友好条约时不谈“尖阁列岛”问题。除了钓鱼岛问题之外,中日双方还于1979年进行过共同开发钓鱼岛周围资源的谈判;1997年双方签署了渔业协定;1998年双方开始就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问题进行谈判;从2004年开始双方进行了东海油气田问题的谈判,并于2008年达成协议。两国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一直不懈努力,克服障碍,向着共赢的方向迈进,这种努力不应该就此中断。

        周恩来曾讲过:“中日两国不要因小失大,小局要服从大局,不能大局服从小局”。笔者理解,这个大局就是和平、友好、合作、双赢,而不是对立、威胁、挑衅、俱损。现在,两国之间的共同历史研究已经结束,将来也可以共同编写历史教科书,钓鱼岛问题也可以择时共同进行研究,东海资源的共同开发谈判也可以择机恢复和扩大,经济的问题还是要通过经济的办法解决比较好。安倍晋三是自民党“鹰派”,在日本国内,“鹰派”上台反而容易做事,希望他能有所作为。总之,中日之间要扩大彼此交流,正视历史事实,求同存异,搁置争议,向前看,这就是邦交正常化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


文献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