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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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岸政治谈判——大陆方面政策立场的演变
大陆方面对于两岸政治谈判的政策立场是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台方针政策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体现在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而适时制定与发展的对台方针政策中。政策立场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解放台湾”时期的政策立场
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是中国大陆提出“解放台湾”的对台政策阶段,核心要点是武力解放台湾,不放弃和平的努力,台湾解放以后实行社会主义。尽管对台政策重点是“武力解放”,但既然是“不放弃和平的努力”,当然是需要通过谈判方式来解决两岸之间的问题。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与缅甸吴努总理会谈时表示:“如果美军撤退,我们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如蒋介石接受,我们欢迎他派代表来北京谈判”。[①]同年5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 [②]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之后,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等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的主张,提出国共已经进行了二次合作,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以推动台湾问题的解决。由上可见,大陆方面是最早提出两岸通过政治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实现国家的统一的。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时期的政策立场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方针政策。既然是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那么其中要义当然就是透过和平谈判方式来实现。1979年后大陆方面对于两岸政治谈判政策立场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谈判就是统一谈判。1979年1月,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林登·马修斯时说:“我们将采取多种方法同台湾当局,特别是同蒋经国先生商谈祖国统一的问题。”[③]这里所提出的“商谈”是指政治谈判,并且是谈判国家和平统一问题。1979年1月,邓颖超也提出:“为了完成台湾同祖国大陆实行统一的大业,我们愿意同台湾有关各方面,包括蒋经国先生在内进行商谈”。[④]1991年7月,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两党应本着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态度,派出代表进行直接接触商谈,逐步达到实现祖国统一的原则协议。”[⑤]基本上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陆提出国共谈判即是“政治谈判”,并对政治谈判持有积极与推动的立场,希望通过国共谈判解决两岸统一后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等的安排。
2、通过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之间党对党协商,平等谈判,实现第三次国共合作。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在著名的“叶九条”中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之后,中共领导人多次提出通过国共第三次合作开展政治谈判实现国家统一的主张。胡耀邦指出:“在历史上,国共两党已经有过两次合作,这两次合作实现了北伐和抗日的大业,有力地促进了我们民族的进步,现在为什么不可以为建设统一的国家而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呢?”[⑥]1988年杨尚昆指出:“最现实的问题是国民党还在台湾当权,不和他谈,台湾问题就不得和平解决。现在,军政实权都在国民党手上,不突破这一步,不打开这个门,找谁谈也不能和平解决问题。”[⑦]由于台湾当局认为“这样做是地方与中央的谈判”,因此,邓颖超强调“这是两党平等的会谈,不是作为地方与中央来谈的。” [⑧]1988年3月李鹏提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和各界人士共商祖国统一大计。”[⑨]1991年6月7日,中央台办受权就海峡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问题发表谈话提出三点主张,其中第二点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派出代表进行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
3、统一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中共领导人曾反复强调:“台湾问题,纯属我国的内政。这个问题要由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和人民来解决。”[⑩]“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我们国家的人自己商议,完全可以求得妥善的解决。”[11]
4、政治谈判可以谈统一问题,也可以谈其它问题。1988年12月30日,吴学谦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10周年时表示:“我们主张国共两党在平等的基础上,尽早接触谈判,可以谈国家统一问题,也可以先就两岸关系的具体问题进行磋商,只要谈起来,一切问题都好商量。”[12]1992年10月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开展对话,进行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
5、政治谈判可以分步走,可以先谈结束敌对状态问题。1991年12月,江泽民呼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派出代表进行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双向交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13]1991年4月29日上午,国台办副主任唐树备在与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会晤时提出两岸交往的五点原则,其中第5点:“尽早促成两岸有关方面以适当方式直接商谈。”[14]1997年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再次郑重呼吁进行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谈判。台湾学者邵宗海称“这是中共最高领导人在两岸关系危机以来第一次公开表达希望两岸进行‘政治谈判’”。[15]
6、政治谈判前可以先进行两岸高层领导会晤。中共领导人提出如果中国国民党不愿马上进行国共谈判,领导人先见面也可以。早在20世纪80年代胡耀邦就曾经邀请国民党高层人士来大陆走走看看:“邀请台湾各界人士,亲自来大陆和故乡看一看。愿意谈谈心当然好,暂时不想谈也一样热烈欢迎。” [16]江泽民在“江八点”中正式提出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海峡咫尺,殷殷相望,总要有来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来。
7、政治谈判就是两岸当局之间谈判。2003年3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10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的讲话中表示:“我们希望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分歧。只要台湾当局明确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对话和谈判就可以恢复。我们愿意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务实、平等地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台湾方面关心的问题。”[17]
综上可见,大陆方面对于两岸政治谈判基本立场主要包括以下要点:一是两岸政治谈判应尽早举行,宜早不宜迟;二是两岸政治谈判的主体可以是国共谈判,也可以是两岸执政当局之间的谈判,且由早期国共谈判演化到两岸谈判;三是两岸政治谈判应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内部事务;四是两岸政治谈判的议题是开放的,可以谈统一问题,也可以先谈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或者是其他的问题,也可以先就政治谈判的程序性问题进行磋商。
(三)“和平发展”时期的政策立场
2008年3月4日,胡锦涛表示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通过谈判,寻求解决两岸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对外交往等重要问题的解决办法。[18]
1、中共领导人对两岸政治谈判基本立场。要点有五:一是两岸协商的政治基础是“九二共识”。2008年3月26日,胡锦涛在与美国总统布什的电话中强调: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两岸协商是中国大陆的一贯立场,“期待两岸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19]二是两岸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是两岸执政当局之间的平等谈判。胡锦涛在“胡六点”中提出:“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三是两岸谈判的议题分事务性问题与政治问题。2008年5月28日,胡锦涛在会见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时表示:“必须看到,两岸关系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还可能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症结一时不易解决。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务实面对,妥善处理。”[20]包括:一是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签署和平协议以及建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等。2011年3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布的《201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明确提出:“两岸应积极面向未来,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的新问题。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可以适时就军事问题进行接触交流,探讨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以利于共同采取进一步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的措施。[21]二是台湾的国际参与问题。《胡六点》提出对于台湾同外国开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往来的前景,可以视需要进一步协商。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四是两岸政治谈判是中国人的内部事务。《胡六点》提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干涉。五是两岸政治谈判的主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做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 [22]
2、中共领导人对两岸政治谈判的基本心态。一是积极面对两岸间的政治分歧。2009年5月25日,胡锦涛在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时表示:“考虑到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包括需要逐步破解一些政治难题”。[23]2011年12月16日贾庆林在海协会成立20周年大会上表示:“开展两岸协商谈判,是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必由之路。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主张通过两岸协商谈判,逐步解决彼此间的问题,不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24]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共18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二是务实处理两岸之间的政治分歧。正如胡锦涛对吴伯雄所言:“两岸协商总体上还是先易后难、先经后政、把握节奏、循序渐进,但双方要为解决这些问题进行准备、创造条件。双方可以先由初级形式开展接触,积累经验,以逐步破解难题。”[25]
3、习近平对两岸政治谈判的基本思维。一是两岸是一家人,两岸一家亲。早在2010年4月10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海南会见出席亚洲博鳌论坛的钱复一行时表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坚持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巩固和增进两岸同胞的民族认同,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本保证。”[26]2013年2月25日,习近平在与连战第一次会晤时表示:“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一家人。”“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两岸同胞共同努力。”[27]2013年4月8日,习近平在海南博鳌会见萧万长时表示:“希望本着两岸同胞一家人的理念促进两岸经济合作。”[28]同年10月6日,习近平在印尼巴厘岛会见萧万长表示:“两岸双方应该坚持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倡导‘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9]2014年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会见连战时再度表示:“两岸同胞是一家人,有着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连结、共同的愿景,这是推动我们相互理解、携手同心、一起前进的重要力量。”[30]二是两岸之间的政治分歧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2013年10月6日习近平在印尼会见萧万长时强调:“着眼长远,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台湾媒体称:“习萧会”中习近平的讲话,“这段话,分量很重,正式将两岸的协商对话由‘只经不政’的旧阶段,推进到‘由经入政’的新阶段。”[31]三是中国人有智慧解决彼此间的政治分歧。2014年2月18日习近平在会见连战时强调:“至于两岸之间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我们愿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两岸中国人有智慧找出解决问题的钥匙来。”[32]
二、两岸政治谈判——台湾方面政策立场演变
1949年以迄1970年代,中国国民党大陆政策是“反共复国”。鉴于两岸政治对立与军事冲突,台湾当局从未公开与正式提出两岸政治谈判主张。1970年代后,台方对两岸政治谈判也一直秉持了回避与拖延与“不谈政治”的政策立场。
(一)1949—1979年国民党当局的政策立场
1949年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作为国共内战延续,双方在台湾海峡开展了政治对立、军事对抗与社会隔绝的政策举措,国民党当局从根本上否定大陆政权合法性,视之为“叛乱团体”。在1948年5月10日公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中称中共是“叛乱团体”。这样,两岸在时而发生海上军事冲突、时而炮击情况下,国民党当局对两岸政治谈判当然谈不上有任何的政策主张。
(二)1979—2000年国民党当局的政策立场
1、蒋经国提出“三不”政策。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后,同年4月4日,主政台湾的蒋经国正式提出“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自此,国民党当局始终坚持两岸关系政策中的这一“三不”政策,并一直为台湾当局“决策所奉守不渝”。[33]蒋经国强调绝对不与中共接触,理由是:“中共所谓‘国共合作’,就是要以‘国共合作’来达到其消灭国民党的阴谋,所以我们一再强调绝对不和中共进行任何交涉。”[34]针对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提出“叶九条”,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发言人宋楚瑜称:叶剑英的谈话“基本上是统战宣传”、“统战花招,毫无新意”。[35]时任“行政院长”孙运璇对叶剑英谈话的回应是:只有“中国问题”,“没有台湾问题”。[36]
2、台湾方面“有限度接触谈判”政策。在中国大陆和平统一政策、国际社会不断增长压力与台湾内部要求政治、社会开放民意下,台湾当局的“三不”政策事实上难以为继。1986年3月,蒋经国在中国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中国和平统一与世界形势》报告中,首次正式承认:“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在变”,承认国民党方针政策也不能不变。1987年7月14日,台湾当局宣布自7月15日起解除“戒严”。同年11月2日后,两岸人员往来开始增多。在此情况下,台湾当局采取了“官民分开、政经分离”政策举措。一方面,强调台湾官方不与大陆官方接触,不做政治性质的谈判协商。1988年2月,李登辉在继任“总统”后首次记者会上表示:对于两岸之间民间交流,当局“不会去倡议的”,所以,“‘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这是既定的原则” [37]另一方面,开放民间交流与协商,将两岸谈判导向事务性协商,回避大陆提出的政治谈判问题。1990年11月26日,台湾“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通过《“行政院”委托民间团体办理大陆事务要点》,规定由财团法人、社会法人或其他人民团体在由“行政院”核定后受托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38]1991年台方正式成立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官方授权机构的身份开展与大陆的交流、协商和谈判。
3、“功能性交流从宽、政治性谈判从严”政策。1990年6月,台湾召开“国是会议”,提出“功能性的交流从宽,政治性的谈判从严”主张,计划以专责的政府机构与授权的民间中介机构来处理两岸事务。[39]两岸先进行事务性协商一直是台湾当局在20世纪90年代的基本政策思维。“以民间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并希望建立两岸交流秩序及制定交流规范,这是我方授权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进行会谈的最高原则。”“不谈政治性议题”,强调台湾当局“不会与中共贸然进行政治性谈判”。[40]
4、两岸进行政治接触与谈判的前提是大陆承认台湾对等政治地位。1997年9月19日李登辉在记者会上称:“中华民国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必须在此一情况下,才愿意作‘和平之旅’”,“中共应正视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现实”。[41]国民党提出这样的附加条件,当然只能让两岸政治谈判成为不可能任务。国民党回避两岸政治谈判的心态直到2000年失去执政权之后才有所改变。在2005年4月26日国民党主席连战登陆,在29日国共达成的“五项愿景”中,才首次不再附加前提与条件地提出:“尽速促进两岸谈判,共谋两岸人民福祉”。[42]
(三)民进党当局对两岸政治谈判的政策立场
1986年9月28日民进党正式成立后,在两岸关系上的政策立场尚比较积极,包括支持老兵返乡(大陆)探亲等。对于两岸政治谈判的政策立场,大体可以分两个阶段。
1、民进党成立至2000年5月上台时期。基于反对国民党的政治考量,2000年5月正式上台之前的民进党,对两岸政治谈判基本上秉持了反对的政策立场。特别是1990年民进党开始确立“台独”政治立场后,既反对两岸进行事务性的汪辜会谈,也反对两岸政治谈判。1993年4月17日,民进党中常会对两岸关系做出四点结论:一是重申反对任何形式的党对党谈判,只能在政府对政府、或政府国会授权监督的中介团体对等形式下谈判;二是中国事务应和国民党共同参与,以建立基本共识,因此,将要求参与“陆委会”及海基会之决策;三是将积极了解台商大陆投资,不禁止党员至大陆了解相关事务;四是将组专案小组评估组团赴大陆的可行性。[43]直到1997年民进党赢得县市选举后,时任民进党主席许信良才表示:民进党“中国政策”不会回避任何涉及台北与北京之间的谈判。[44]但民进党提出现阶段两岸谈判原则,最好是在适用国际组织架构前提下进行“政府对政府”的谈判。[45]
2、2000年5月民进党上台至2008年下台期间。2000年3月18日陈水扁当选为台湾地区领导人。3月22日陈水扁在拜会长荣集团总裁张荣发后发表四点意见,表示:“像是和平协定、军事互信机制,也都是两岸协商的重点。”声称:未来两岸对话、协商“无话不可说”,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愿意进行“全方位建设性的对话、谈判”,但前提是“一个中国”不是前提,也不是原则,而是一个议题。[46]5月20日,陈水扁在“就职演说”提出双方领导人“秉持民主对等的原则,在既有的基础之上,以善意营造合作的条件,共同来处理未来‘一个中国’的问题。”[47]纵观陈水扁执政8年,虽声称不排除与中国大陆进行政治性协商,但由于民进党当局坚决不承认“九二共识”,也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立场,甚至坚持推行各种形式“台独”分裂活动,因此陈水扁与民进党所提出的愿意进行政治性议题协商的任何提议,并不具有任何的意义。
(四)马英九当局对两岸政治谈判的政策立场
2005年7月马英九首次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主席,以至于2008年5月正式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并历经2012年连任迄今,在两岸政治谈判问题上,大体上经历了“不回避”、“回避处理”与“有回应无动作”三个阶段。
1、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马英九当选为台湾领导人。马英九首次当选并就任中国国民党主席后,对两岸政治谈判采取“不回避”立场。8月19—20日中国国民党“17全”大会上将连战于2005年4月登陆达成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列入中国国民党政策纲领。其中有“促进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等需要进行政治谈判议题。[48]2006年2月14日,马英九在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的演讲中表示:中国国民党反对任何“现状的片面改变”,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中宪法,所以,不排除当两岸间的整体发展条件趋于成熟时,以两岸的终极统一作为选项”。此即马英九著名的“终极统一论”。同时,马英九也提出了国民党两岸政策五大主张:以“九二共识”为基础进行两岸政治对话,“与大陆协商两岸和平协议的架构,进而与对岸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形成两岸共同市场”,[49]2007年3月17日,马英九进一步提出“两岸谈判阶段论”,主张“在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原则下,尽速依序展开两岸安全机制、共同市场与国际空间谈判。[50]
2、2008年5月马英九就任至2013年初。2008年5月马英九正式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对于两岸政治谈判则是采取了“回避处理”的政策立场。3月23日在当选后第一场国际媒体记者会上,马英九保证在任期内不谈统独问题。5月20日,马英九在“就职演讲”演讲中重申“不统、不独、不武”的“三不”政策,强调要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湾海峡的现状。12月12日,马英九在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署名文章,呼吁大陆认真考虑撤除对台部署导弹,称台湾将努力与大陆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并创造有利于签署和平协议条件。2009年开始,马英九对两岸政治协商变得更加保守,年初马英九当局曾就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和准备,台湾“国防部”规划设立智库,作为推动两岸军事交流初期接触的“白手套”,并由“陆委会”副主委转任的“国防部”副部长张良任督导这方面业务。[51]但3月16日,台湾“国防部长”陈肇敏提出两岸军方进行军事交流“三前提”:一是中共先放弃对台“动武”;二是大陆军方撤除对台飞弹;三是大陆去除“一中”框架。[52]这样的前提条件显然是有意为两岸军事互信机制设置障碍。2010年,马英九当局在两岸政治谈判问题的立场更加保守,提出各种前提条件,甚至将要求大陆“撤除飞弹”视为两岸开展政治谈判的前提条件。4月6日,马英九在与美国哈佛大学进行越洋视讯问答时声称:“大陆必须撤移或擦除目前对台飞弹,否则台湾不会对与谈判和平协议采取进一步的行动”。[53]8月4日,赖幸媛在美国企业研究所演讲时要求大陆废止《反分裂国家法》,强调:“大陆当局持续扩增对台军售部署,同时在思维上不愿改变不放弃武力对台的政策与法律,这两项问题是两岸关系发展中必须去除的障碍。”[54]同年12月6日,赖幸媛又抛出“核心利益论”,包括“民主”、“主权”、“安全”、“对两岸关系的未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意义的参与国际空间的权利”、“不被歧视的权利”、“弱势者的生存的权利”等。[55]2011年是马英九谋求连任之年。对于上任以来最亮丽的两岸关系上的政绩是马英九谋求连任的有效资本,从而2011年马英九当局大陆政策重点是推动建立制度化的两岸和平关系。5月12日,马英九提出构建两岸和解制度化来作为台湾的“第一道防线”。马英九虽然强调两岸和解及其制度化重要性,但对于两岸和平制度化的核心——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反复再三,设置重重障碍。10月17日,马英九在“黄金十年”记者会上提出:未来10年在循序渐进状况下,审慎斟酌是否洽签“两岸和平协议”;同时,马英九又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的三个前提:一是民意高度支持,二是“国家需要”,三是“国会”监督。这是马英九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时间和前提条件。针对民进党与台联党等将“和平协议”扭曲为“统一协议”及“统一时间表”,马英九立场是再次后退:“假如未来要推动两岸和平协议,一定会先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未过,就不会推动签署”。[56]
3、2013年初至2016年5月。2013年开始,马英九对大陆提出正视两岸关系中的政治议题采取了“有回应无动作”做法:一是4月底,马英九公开提出“新三不”:不推动“两个中国”,不推动“一中一台”,不搞“台湾独立”,后又多次强调“无论国内或国外,都不会推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湾独立’,这也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57]。二是6月马英九强调“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而是很特殊的关系”。[58]不仅将“两岸关系不是国际关系”首次列入“双十讲话”[59],而且将“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不统、不独、不武”简化为“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基础”[60]。三是调整对两岸政治对话的立场,态度有所松动,马英九声称当局从来就没有阻挡过两岸民间的政治对话,不管是一轨、二轨还是一点五轨。[61]10月18日,马英九在接见美国外交政策全国委员会访问团时却表示:“两岸互设办事机构的协议不是经济性质,而属政治性质;两岸若签订互设办事处、机构协议,比起其他十九项协议,‘可以说是政治性最高的一个’。”[62]但遗憾的是,马英九当局推动两岸政治议题的协商依然是“只闻楼梯响”。虽然派遣“陆委会”主委王郁琦以“顾问”身份赴印尼巴厘岛,并以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寒暄”,王郁琦并在2014年2月中旬访问南京、上海,开展两岸官方间有限度的政治互动,但对政治议题协商始终是举步维艰,裹足不前。所以,台湾驻美著名媒体人傅建中批评马英九坚持“不统”、“不独”与“不武”的“三不”政策,“把台湾当作原乡的人,拉拢台独不遗余力,只要能维持小朝廷的局面,苟安于一时,已心满意足”。[63]甚至反而把主要精力摆在不切实际的马英九出席APEC北京峰会上,认为“APEC是国际场域,很多事情可以各自表述,有点弹性。”[64]“陆委会”发言人称:马英九与大陆领导人会面,“属于整体两岸关系的一环,既不属国际事务,也非国内事务,而是两岸事务。”[65]正是因为台湾当局将两岸政策重点摆在了不切实际的马英九参加APEC北京峰会上,而无力处理两岸政治议题,甚至对“太阳花”运动这样的反服贸活动无力反制,加上民进党与“台独”势力的阻挠,这样,马英九执政8年该开展的两岸政治谈判也是错失了历史性的机遇。
文献来源:《现代台湾研究》
注释:
[①] 参见陈云林主编:《中国台湾问题》,九州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9月,第62页。
[②] 参见陈云林主编:《中国台湾问题》,九州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9月,第63页。
[③] “邓小平会见27位美国记者的谈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吧:《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3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④] “邓颖超会见日本参议院安井谦议长等的谈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70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⑤] “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40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⑥] “胡耀邦在首都各界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83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⑦] “杨尚昆会见王桂荣等旅美台胞的谈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126—127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⑧] “邓颖超在第二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113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⑨] “李鹏在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1988年3月26日。
[⑩] “胡耀邦在首都各界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83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11] “邓颖超在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98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12] “吴学谦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年12月31日。
[13] “江泽民在纪念‘西安事变’5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41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14] 方鹏程著:《台湾海基会的故事》,第16页,台湾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
[15] 邵宗海著:《两岸协商与谈判》,台湾新文京开发出版公司,2004年9月,第55页。
[16] “胡耀邦在首都各界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83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17]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编:《新时期对台方针政策重要文献选编》,2008年10月,第4页。
[18] 方翔辑:“祖国大陆对台重要文献》,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8》,九州出版社,2009年4月,第345页。
[19] 方翔辑:“祖国大陆对台重要文献》,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8》,九州出版社,2009年4月,第346—347页。
[20] 方翔辑:“祖国大陆对台重要文献》,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8》,九州出版社,2009年4月,第351页。
[21] 国务院新闻办:《2010年中国的国防》,新华社2011年3月31日北京电。
[22] 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8》,九州出版社,2009年4月,第340页。
[23] 潘飞辑:“祖国大陆对台重要文献》,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9》,九州出版社,2010年4月,第320页。
[24] 贾庆林:“协商谈判是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的必由之路”,《人民日报》,2011年12月17日,第1版。
[25] 潘飞辑:“祖国大陆对台重要文献》,载周志怀主编:《台湾2009》,九州出版社,2010年4月,第321页。
[26]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年4月12日,第1版。
[27] “习近平会见连战一行时表示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2月26日,第1版。
[28] “习近平会见萧万长一行”,新华社2013年4月8日海南电。
[29] “习近平会见萧万长时表示两岸政治分歧终归要逐步解决,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代传下去”,《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10月7日,第1版。
[30] 习近平:《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华社2014年2月18日北京电。
[31] 社评:“两岸‘由经入政’的民意支点”,台湾《旺报》,2013年10月22日,C5。
[32] 习近平:《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华社2014年2月18日北京电。
[33] 邵宗海著:《两岸协商与谈判》,台湾新文京开发出版公司,2004年9月,第316页。
[34] “蒋经国答日本《产经新闻》驻台北记者书面提问”,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编:《台湾问题重要文献资料汇编》,第911页,红旗出版社,1997年4月。
[35] “行政院新闻局长宋楚瑜答记者问”,台湾《中央日报》,1981年10月1日,第1版。
[36] “孙运璇院长致辞”,台湾《中央日报》,1982年6月11日。
[37]“李登辉答记者问”,台湾《中央日报》,1988年2月23日。
[38] 台湾“陆委会”编:《大陆工作法规汇编》,1995年。
[39] 台湾“陆委会”:“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台湾《中央日报》,1994年7月6日。
[40] 台湾“陆委会”编印:《我们对辜汪会谈的看法》,1993年9月,第6—7页。
[41] “李登辉在记者会上答问全文”,台湾《中央日报》,1997年9月20日,A3版。
[42] “胡锦涛与连战会谈新闻公报”,新华社2005年4月29日北京电。
[43] 方鹏程著:《台湾海基会的故事》,第157页。
[44] 林美玲:“许信良:认真面对两岸谈判”,台湾《联合报》,1997年11月30日,A3版。
[45] 彭威晶:“民进党:只要不涉及主权,乐与中共接触”,台湾《联合报》,1997年10月12日,A2版。
[46] 《陈水扁对两岸关系及对外政策的言论》,姜殿铭、许世铨主编:《台湾2000》,九州出版社,2001年12月,第533页。
[47] 《陈水扁“总统”发表“就职演说”》,台湾“中央社”,2000年5月20日台北电。
[48] “马英九接受日本《产经新闻》专访,台湾《中央日报》,2005年10月8日,第2版。
[49] 许世铨、余克礼主编:《台湾2006》,九州出版社,2007年9月,第101页。
[50] 周志怀主编:《台湾2007》,九州出版社,2009年1月,第360—361页。
[51] 金奕:“2009年马英九当局大陆政策评析”,周志怀主编:《台湾:2009》,九州出版社,2010年4月,第45页。
[52] 金奕:“2009年马英九当局大陆政策评析”,周志怀主编:《台湾:2009》,九州出版社,2010年4月,第45页。
[53] 江慧真:“马:两岸关系,负担变资产”,台湾《中国时报》,2010年4月7日,A12版。
[54] 刘永祥:“赖幸媛在华府吁北京废除动武法律”,台湾《联合报》,2010年8月5日,A1版。
[55] 李志德、陈思豪:“赖:台对两岸未来有自由选择权”,台湾《联合报》,2010年12月7日,A4版。
[56] 陈咏江辑:“台湾大事记”,周志怀主编:《台湾:2011》,九州出版社,2012年5月,第307页。
[57] 李明贤、陈文信:《反驳卖台,马批绿想要不敢说》,台湾《中国时报》,2013年10月26日,A4版。
[58] 王正宁:《马:盼在京广沪设办事处》,台湾《中国时报》,2013年6月12日,A13版。
[59] 钱震宇:《马:两岸关系非国际关系》,台湾《联合报》,2013年10月11日,A1版。
[60] 仇佩芬、舒子榕:《马:两岸关系非国际关系》,台湾《中国时报》,2013年10月11日,A4版。
[61] 张勇:“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时强调要积极宣导‘两岸一家人’理念”,《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6月14日,第1版。
[62] 陈洛薇:《马:两岸互设办事处属政治性质》,台湾《联合报》,2013年10月19日,A17版。
[63] 傅建中:“马习会探戈跳得成吗?台湾《中国时报》,2014年2月7日,A19版。
[64] “台当局称‘习马会’属‘两岸事务’”,台湾“中央社”2014年3月5日台办电。
[65] “台当局称‘习马会’属‘两岸事务’”,台湾“中央社”2014年3月5日台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