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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外国投资法》:开启我国外国投资管理的新纪元
潘晓明 2015-03-10
2015年1月19日,商务部公布了《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草案一经公布,受到了包括外国投资者、行业协会、律师等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意见征集已于2月17日结束,现在正在进行意见整理。草案的修改到最终出台实施还要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外国投资法》的制订,表明了中国政府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外商投资以及规范外资管理方面的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征求意见稿》一经实施,将会取代现有的由《中国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经营企业法》为主干、同时包括大量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外国投资法法律体系。与旧法相比,《征求意见稿》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一直以来的规范外资的法律体系,可谓是我国外资法律规范的新版本。
首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外国投资”的认定标准。现有的《征求意见稿》对原有的投资法进行了制度上的创新,:对外商投资行为予以列出并进一步明确“控制”的确定标准。这种详尽的规定取代了现有的 “是否不在中国注册或投资者不为中国人” 简单而泛泛的标准。另外,《征求意见稿》还第一次回答了长久以来的有关VIE(协议控制)的问题。所谓VIE是指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是通过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合并。《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五条规定,“通过合同、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内企业或者持有境内企业权益”的投资为外国投资。但当VIE “受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其在中国境内从事限制实施目录范围内的投资,在申请准入许可时,可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申请将其投资视作中国投资者的投资。”也就是说,《征求意见稿》通过“实际控制”的标准(第十五条),对VIE进行了具体区分,从而为今后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依据。
其次,《征求意见稿》简化了外国投资的准入程序。《征求意见稿》采用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出,即为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领域予以充分的开放。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享有不低于中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不从事负面清单所列出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必再经过行政审批,只要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即可。这不仅简化了外资进入中国的手续,提高了效率,更是中国充分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市场的重要之举。这种注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是充分地借鉴了上海自贸区的成功经验,通过《外国投资法》将其推广到全国。这既体现出上海自贸区在我国现阶段作为改革“试验田”的先进意义,也是我们在“新常态”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再次,《征求意见稿》加强对外资的事中和事后监督。与外资准入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是新的信息报告制度。由于不在负面清单之内的外资企业不需经过审批程序,《征求意见稿》规定外资投资者在以下情况应履行报告义务:(1)新投资;(2)投资发生变化以及(3)定期报告。通过外资投资者的报告,对其的投资行为加以监督和管理。由事前的严格审批到新的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征求意见稿》代表了我国对于外资投资的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
再者,《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征求意见稿》还立足于对外国投资的管理和引导,对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予以审查。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其投资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时,主动提出审查;也可以由安审联席会议主动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围绕外国审查,一些外国投资企业纷纷表示担忧。但是,安全审查不是中国的首创,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CUS)也有类似的安全审查制度,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任何国家欢迎的外国投资都是以不损害本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繁荣为前提的对外投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从事投资行为,实现其自身商业利益,更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利益。
最后,《征求意见稿》致力于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征求意见稿》的第6章和第7章对促进外国投资和保护外国投资者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第6章明确规定了对外国投资在地区及产业政策上给予支持。第6章还规定成立国际投资促进机构,以更好地对外国投资进行管理,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以及促进与其他国家相关机构的交流。第7章还明确了外国投资者的权利,对于征收和征用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补偿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要求提高透明度,规定国家及时公布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决,赋予外国投资依法参加法律法规制订程序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征求意见稿》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的过程中,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创造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所做出的重要努力。这与中国一直以来的促进外国投资的战略相一致,更是对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实践。它对于我国现阶段促进外国投资,实现对外资的有效管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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