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为上海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安全以及公共政策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 号],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本市人才引进。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专业技术岗位
(1)科研岗位
专业要求 |
学位/职称 |
职数 |
经济学 |
博士/高级 |
1 |
国际法 |
博士/高级 |
1 |
社会学、政治学、公共政策、政府治理/比较政治学或相关专业 |
博士/高级 |
1 |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位 |
职数 |
宣传 |
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国际关系 |
硕士 |
1 |
学术秘书 |
英文、国际关系、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1 |
2、管理岗位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位 |
职数 |
财会 |
会计学 |
学士 |
1 |
3、科研岗位招聘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的意识;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热爱科研事业;精通一门或一门以上外语;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和影响的学术论文;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
(1)宣传: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新闻采编业务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使用能力,会使用多种媒体编辑软件者优先。
(2)学术秘书: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较好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较高中文写作水平。
5、管理岗位招聘条件
(1)财会:年龄2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级职称者需提供评聘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请寄至公告下方联系地址。(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下载并填写《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告下方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本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6确定的比例要求组织面试。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以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50.8分,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6确定的比例要求组织面试。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主题论述等形式。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6、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本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本单位网站(www.siis.or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办公室:王老师
电话:64482313
监督电话:6485601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95弄15号
邮编:200233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