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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COMMENTARY
伊核谈判需要政治决断
金良祥 2015-03-20
2014年11月,伊核问题有关各方确定2015年3月底之前就伊核协议框架达成协议。2015年3月18日,美国国务卿克里和伊朗外长扎里夫在瑞士洛桑再度相聚,意味着伊核会谈进入了另一个关键和紧张的时刻。决定伊核谈判成功与否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在当前情况下,最大的变量则是伊朗鲁哈尼政府有没有足够的魄力签署一项并不公平的协议。
首先需要说的是,自2014年11月以来,伊核谈判的确取得了重要进展。第一,双方在伊朗可保留的离心机数量上达成妥协。伊朗现有离心机19000台,2014年11月伊朗坚持保持8000台,而美方只接受4500台。经过三个月的紧张谈判,双方能够接受的数量为6000台。离心机的数量是衡量伊朗核燃料生产能力的关键数字。
第二,双方在协议约束期问题上差距进一步缩小。2014年11月,伊朗认为协议的期限应为5年,之后,伊朗拥有与其他非核国家同样的权利,而美方认为协议期应该为20年。经过三个月的谈判,双方都有所妥协,美国坚持15年,伊朗坚持10年。
第三,双方在取消制裁的问题上向前迈进了一步。美国和国际社会对伊朗实施的、与核问题有关的制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自2003年伊核成为热点之后,国际社会,主要是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为基础的制裁;二是欧洲国家实施的、与核问题有关的对伊朗石油进口的限制,以及禁止欧洲保险公司为伊朗石油出口运输提供保险服务;三是美国对伊朗石油和金融领域内的制裁。
尽管伊朗所承受的制裁已经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体系,但真正对伊朗国民经济造成沉重打击的则是上述二、三项制裁,这两项制裁也是伊朗迫切需要取消的。
在过去三个月的谈判中,有关各方同意逐步取消上述第一、二项制裁,即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为基础的制裁,以及欧洲国家进口伊朗石油的限制。此为进展。
其次要说的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指责伊朗斤斤计较,但实际上美国和西方国家才是谈判真正难以向前推进的困难所在。如前指出,西方国家的确同意取消部分制裁,但并没有在美国对伊朗实施的石油和金融领域内的制裁等问题上作出妥协,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换言之,美国仍然试图以取消一些外围的、不太关键领域内的制裁,换取伊朗在核能力建设问题上的让步。
事实上,美国的伊核谈判团队和白宫的行政班底也没有能力干干净净地取消对伊朗石油和金融领域内的单边制裁。这些制裁是2012年美国国会通过、奥巴马总统亲手签署的制裁。虽然法案规定,奥巴马可以行政方式暂停制裁总计24个月,但并没有能力推动国会通过决议彻底取消制裁。更何况,美国国会现在是在推动新的对伊制裁。
鉴于这种取消制裁方面的不彻底性,现在所进行的伊核谈判实则并不是一个全面协议的谈判,而只是局部协议。同时,取消制裁的阻力主要来自美国国内,伊核谈判的症结实则是美国国内政治绑架了伊核会谈。美国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
最后要说的是,伊核谈判成败的关键在于鲁哈尼政府有没有魄力接受一项并不公平的协议。尽管明明知道伊核谈判是一个与西方打交道的艰难外交历程,但鲁哈尼政府也不得不为之。鲁哈尼等温和政治家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权合法性,将越来越取决于政府的经济成就。摆脱多年来的外交孤立,融入国际社会,实现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是伊朗伊斯兰政权面临的紧迫任务。
谈判是实力界定的利益博弈,伊核谈判也不例外。除了谈判缓和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以外,鲁哈尼政府并没有更好的选择,但这种选择是需要政治代价的,更需要政治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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